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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底前,北京市將逐步淘汰賓館、飯店、商場、商用寫字樓的白熾燈。市發改委昨天(23日)正式印發公布經市政府同意的《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熾燈行動計劃(2011-2015年)》。
《行動計劃》提出目標:到2015年,全市停止進口、銷售15瓦及以上白熾燈,公共機構、賓館、飯店、商場、商用寫字樓、工業企業等生產營業性單位停止使用白熾燈,節能光源及高效燈具廣泛采用,廢舊光源回收處理體系基本建立,有利于綠色照明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市發展改革、質監、工商、商務、財政等部門將聯合開展白熾燈停售、白熾燈替代光源質量、重點行業白熾燈淘汰情況的監督檢查。
《行動計劃》分階段目標提出:今年6月1日起,停止進口與銷售功率在100瓦及以上白熾燈;明年6月1日起,停止進口與銷售功率在60瓦及以上白熾燈;2015年1月1日起,停止進口與銷售功率在15瓦及以上白熾燈。
關注特殊居民群體,實施以舊換新工程
同時,今年繼續在全市低保戶、殘疾人家庭以及中小學生中開展節能燈“以舊換新”,即一只白熾燈換購一只節能燈,限定換購只數。對低保護和殘疾人家庭,費用補貼延續“一元節能燈”政策,對中小學生實行免費換購,由政府給予補貼。
政府機關停用白熾燈
《行動計劃》提出:各級政府機關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白熾燈,其他公共機構在2014年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白熾燈。采購安裝替代光源費用由本單位財政經費預算支出。
2015年年底前,賓館、飯店、商場、商用寫字樓、工業企業等生產經營性單位全面停止使用白熾燈。繼續利用國家高效照明產品推廣補貼政策,對大宗用戶政府補貼資金30%,用戶自籌70%。
推廣LED光源
2011-2012年,在地下通道試點應用LED照明產品替換現有傳統照明光源,在政府機關地下停車場等室內照明領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示范推廣LED照明產品,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開展LED筒燈和LED射燈示范應用。2013-2015年,根據試點示范情況,擴大推廣范圍,逐步在本市其他公共機構、物業小區以及商場、賓館、飯店、工業企業等經營性單位推進LED光源應用。
同步開展回收工作,逐步建立處理體系
機關事業單位依托現有回收企業進行回收,集中后運至處理企業。尚未建立成熟回收體系的公共機構及其他領域大宗產廢單位,可委托回收企業協助建立,并負責回收。機關事業單位須回收其購買數量90%的廢舊熒光燈。在社區設立回收站點,依托現有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和垃圾分類試點小區,由回收企業負責收集運輸。提倡市民將家中的廢舊光源交到回收點集中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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