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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不是一項技術,他更多代表一種發展理念,一種俗稱。可以將智慧城市視為城市的信息化建設,一般包括了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慧建筑、智慧家電等內容。其建設內容與目前的數字城市、物聯網等概念有交叉。
2009年,我們在相關的市場研究報告中曾經分析并得出過結論,企業與城市政府以簽訂全面建設發展合作協議的形式做市場進入的方式有可能成為企業市場業務地區開拓的重要形式,目前看這一市場進入的方式正在變得越來越普遍,而智慧城市就是達成這種合作協議的立足點之一。
近兩年以來,我國地方政府公開宣稱以智慧城市為發展理念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佛山、南京、沈陽、武漢、合肥、成都、寧波、昆明、無錫、昆山、富陽、雙流等。每個城市建設側重不同。
智慧城市綜合解決方案的提出需要企業具備多業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能力、企業技術、研發、資金、公關、品牌等綜合能力要求高。對于智慧城市中提出智慧交通解決方案的機構有三類:
1外資企業
如IBM、INTEL、思科等這些世界500強企業。IBM已經與國內廣東、南京、沈陽、東營等地政府簽訂了智慧城市建設戰略協議,全面參與包括智慧交通在內多方面信息化建設。
對于這些外資企業而言,近年來一直十分關注中國智能交通市場發展,特別是城市智能交通市場。就其自身業務而言,他們主要將市場目標定位在系統集成、交通管理數據處理發布和服務,集中在智能交通中的軟建設層面,而目前中國城市智能交通發展明顯的重硬輕軟的發展現狀,也讓這些外資仍沒有好的市場空間進入,大都處于市場跟蹤、概念宣傳,概念落地困難階段。
2綜合業務企業
對于三大電信運營商近兩年開始積極拓展城市智能交通業務,這方面中國電信走在了前面。他們利用通訊傳輸的業務優勢,選擇交通監控、電子警察停車等領域重點發展,對于傳統智能交通企業來說他們將成為有力的市場競爭對手。從概念到落地這個轉換過程來看,三大運營商智慧城市綜合解決方案的效果最佳。另外如華為、大唐等部分企業,應該說也具備進入智能交通領域的能力,但相對其自身業務選擇來說,并沒有將智能交通作為戰略發展領域去發展。
3智能交通企業
相比前兩類企業,這些企業的綜合能力較弱,因此智慧交通的概念更多意義體現在企業品牌、企業文化、企業發展愿景、企業戰略規劃的一種表達上。其業務的發展仍主要體現在傳統營銷渠道和方式上,智慧城市并未帶來更多顯而易見的營收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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