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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化
大廈的智能化是指人工智能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在建筑物內的具體應用。
2.智能建筑(IB)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為平臺,兼備建筑設備、辦公自動化及通信網絡系統,集結構、系統、服務、管理及它們之間的最優化組合,向人們提供一個安全、高效、舒適、便利的建筑環境。
它是利用現代計算機技術、網絡通信技術以及自動控制技術,經過系統綜合開發,將樓宇設備自動化系統(BAS)、通信自動化系統(CAS)、辦公自動化系統(OAS)與建筑和結構有機地集成為一體,通過優質的服務和良好的運營,為人們提供理想的安全、舒適、節能、高效的工作和生活空間。
3.建筑智能化系統
建筑智能化系統是智能建筑中的樓宇設備自動化系統(BAS)、通信自動化系統(CAS)、辦公自動化系統(OAS)以及它們之間的集成系統(SIC:系統集成中心)。
4.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BAS)
將建筑物或建筑群內的電力、照明、空調、給排水、防災、保安、車庫管理等設備或系統,以集中監視、控制和管理為目的,構成綜合系統。
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BAS)的工作范圍通常有兩種定義方法。
一種是將建筑物或建筑群內的電力、照明、空調、給排水、防災、保安、車庫管理等設備或系統進行集中監視、控制和管理的綜合系統,是廣義的BAS。
另一種是僅限于對建筑或建筑群內的電力、照明、空調、給排水等設備或系統進行集中監視、控制和管理的綜合系統,是狹義的BAS。
5.辦公自動化系統(OAS)
辦公自動化系統是應用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多媒體技術和行為科學等先進技術,使人們的部分辦公業務借助于各種辦公設備,并由這些辦公設備與辦公人員構成服務于某種辦公目標的人機信息系統。
6.通信網絡系統(CNS)
它是樓內的語音、數據、圖像傳輸的基礎,同時與外部通信網絡(如公用電話網、綜合業務數字網、計算機互聯網、數據通信網及衛星通信網等)相聯,確保信息暢通。
7.系統集成(SI)
它是將智能建筑內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統在物理上、邏輯上和功能上連接在一起,以實現信息綜合、資源共享。
8.系統
系統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若干功能模塊或部件組成的有機整體。它具有與其組成部分相適應的整體特性和功能,并和其外部的環境發生交互作用。
9.系統類型
(1)按系統規模可分為:小系統、大系統、超大系統等。
(2)按系統結構可分為:開環系統(無反饋)、閉環系統(有反饋)、復合系統(開環與閉環相結合)、集成系統(集中監控與管理)、獨立系統、分散系統(分散控制)、遞階系統(集中于分散控制相結合)。
(3)按系統狀態可分為:動態系統(系統功能、狀態、結構、參數隨時間變化)、靜態系統(系統功能、狀態、結構、參數不隨時間變化)。
(4)按系統功能可分為:管理系統、信息系統、監控系統、通信系統等。
10.管理
管理是通過有組織的集中,為人們造就所需的、協調的、高效的工作環境,以求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人人和諧,人機協調,實現預期的目標而進行的活動。管理是運用信息對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控制與調節的過程,是通過信息流對人才流、資金流、物資流、能量流進行引導和操縱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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