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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記者 陳文劍 通訊員 王校彬)近日,省政府出臺了《建設綠色照明示范省總體方案》,這標志著我省正式啟動綠色照明示范省建設。到2015年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淘汰國家禁止使用的照明產品;淘汰不符合城鄉建設規劃、照明建設規劃、照明節能設計標準以及本省節能要求的照明設施和照明系統。
方案明確,我省將用2至3年時間,加強綠色照明系統建設,使主要旅游區、風景區、開發區、交通主干道和公共機構、賓館酒店、機場、港口、車站等大型公共建筑的新建照明系統和照明系統節能改造的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通過5年努力,把海南省建設成為綠色照明理念深入人心、照明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水平走在全國前列的綠色照明示范省。同時,低效照明控制技術及產品全部更換為高效照明控制技術及產品;采用先進技術及產品對照明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和建設新的照明系統;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照明系統。
被淘汰的6類照明電器產品,分別是普通照明用白熾燈(GLS);低光效鹵素燈;鹵粉熒光燈;高壓汞燈;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大面積霓虹燈、彩泡、鎂鈉燈;熒光燈類一般型電感鎮流器等。記者了解到,被淘汰的照明電器類產品,有的能耗高、光效低,有的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有的還含有大量汞。
推廣使用的產品有3類,即由直管型熒光燈、環形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組成的熒光燈系列(FL);包括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在內的高壓氣體放電燈(HID);半導體照明產品(LED)。
據了解,從2009年起,海南綠色照明工程開始在樂東縣和瓊海市兩試點市縣啟動。據承擔此項工程的海南世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裁馬冰峰介紹:目前樂東縣縣城安裝了800余盞IET綠色照明LED混光高效節能路燈,節電率達62.5%;瓊海市的63條主干路安裝了同樣節能路燈8390盞,節電率達57.5%。
來源:國際旅游島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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