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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這一名詞已不陌生,但無論在國際上,或在國內,“智能建筑”至今均無統一的定義。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智能建筑是信息時代的產物,當今科學技術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其中相當多的成果將應用于智能建筑,使其具體內容與形式相應提高并不斷發展。目前國內對于“智能建筑”有一個公認標準,
即“5A“標準:
BA為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
SA為安防設備自動化系統;
FA為消防設備自動化系統;
OA為辦公自動化系統;
CA為通信自動化系統;
是否可以將“智能建筑”標準套用到“智能住宅”那?目前尚未見到“5A智能住宅”的概念。
住宅智能化畢竟是一種新的事物、新的技術,而且它一直處于不斷的發展與變化之中,智能住宅的新技術、新產品在不斷的出現與豐富,并被新的工程逐漸采用,智能住宅的技術仍處于創造—實踐—改進的階段。所慶幸的是智能住宅的概念已經由感性向理性方向發展,由炒作向實施階段發展。目前已建及在建的住宅項目都或多或少的采用了智能住宅的部分系統,智能住宅的技術就在我們身邊,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已經體驗到了智能住宅給我們帶來的方便與便利。對智能住宅的概念,下面談一下自己的認識與看法。
一、對“智能住宅”概念的理解
有人認為,在回家的路上可以用手機打開家中的熱水器、打開客廳的空調,這樣的住宅才是智能住宅。有人認為,早晨起來,音樂自動響起,咖啡、早餐已經做好,這樣的住宅才是智能住宅。
所謂智能住宅,是指將各種信息設備和住宅設備通過家庭內網絡連接起來,并保持這些設備與住宅的協調,從而構筑成舒適安全的信息化居住空間,以便于實現舒適和富有創造性的生活。智能住宅由各子系統組成,它可以實現我們的任何想法。
智能住宅區別傳統住宅的基本特征是:
1)具有智能型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信息技術的住宅設備;
2)住宅設備能夠通過網絡相互連接及通訊;
3)住宅設備能與社會等外部世界相連接。
二、對“智能住宅”物理空間構成的理解
智能住宅從系統上劃分,是由若干個智能子系統組成。智能住宅的概念從物理構成的空間角度來看,本人認為它包括了智能家居、智能住宅樓、智能小區三個層次,智能住宅應是這三個概念的總和。
往往這幾個概念同時出現,造成混亂。智能家居、智能住宅樓、智能小區當然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是相互獨立的、分割的物理空間,但他們又不是絕對統一的、完全一致的。智能家居是智能住宅的最小組成單元,可以理解為一家一戶的內部智能化系統的配置,它的配置完全可以高出所在住宅樓的標準配置,它可以根據用戶的要求,擴展或增加智能化系統的配置。同樣,一個小區內的不同的住宅樓也可以有不同的系統配置。
三、對“智能”與“智能化”概念的理解
本人認為智能化住宅的定義較智能住宅的定義更為科學,智能的概念表現的是一種能力,如果人為的以一定的標準去衡量,就會劃分出智能住宅與非智能住宅,智能與非智能是很難界定或者說無法界定,因為智能的標準本身就是人為的定義,而且隨著新技術的發展而變化。試想一下,一個最普通的住宅也會有電話系統及電視系統,用戶可以利用視頻電纜收看各地衛星電視節目,利用電話線上網(可以利用撥號上網或ADSL方式上網)收發大西洋彼岸的電子郵件,你難道能說這樣的住宅不智能嗎?一定要有某某系統才叫智能嗎?由于現代通信技術的發展及普及,智能已經成為建筑的基本特性。而智能化所表現的更多的是一種狀態、程度、水平,現代建筑已經具備了智能的特性,只是水平與程度的不同。智能化體現的是一種過程,是動態的,是一種發展與變化。“智能化“將從一個名詞轉變為一個動詞,終有一天,就像人們不再討論“電氣化“住宅一樣,也不再討論“智能化“住宅。
四、智能住宅與智能建筑的區別
住宅本身屬于建筑的范疇,可以說是建筑的一部分,它具有建筑的固有特性,同時它具有特有屬性,住宅智能化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是有區別的。
首先,是用戶(或者叫使用者)的不同,智能住宅的用戶一般是不同的個體,他們之間并無緊密的聯系。第二,是需求的不同,智能住宅的用戶更多關心的是對舒適、安全生活的滿足。由于用戶及需求的不同,因此,在系統配置的側重點上亦有所不同。對于辦公類等公共建筑,人們更關注的是它的綜合布線系統及設備管理系統,它的綜合布線系統應滿足語音、數據、視頻信號高速傳輸的要求,系統必須是是開放的、可擴展的、可變化的,以滿足高效的工作環境及不斷變化的需求,而住宅并無如此高的要求,即使無綜合布線系統,利用通信技術仍然可以構建虛擬的小區信息平臺。對于辦公類等公共建筑,樓宇自控系統可以提高設備管理的效率、水平,通過對空調系統的自動控制可以提高整個建筑的節能狀況及環境的舒適程度,而對于住宅建筑主要是對站房水泵工作狀況的監測,它們對于整個小區的智能化水平及生活的安全舒適程度,并不起決定性作用,以是否有設備自控系統或其它某個特定的系統來判斷住宅小區的智能化程度是片面的。
對于住宅小區更多關注的是它的物業管理系統、收費系統等是否方便,它的安防系統是否有效,通信、電視系統是否高質量。與公共建筑的要求是有區別的。
五、對智能住宅水平的評價
對智能住宅水平的評價應包括三個方面:硬件水平的評價、軟件水平的評價、綜合評價。硬件水平主要反映智能化系統的設置內容、可以實現的智能化系統的功能及設備的先進性等,硬件環境是實現住宅智能化最基本的條件和必要條件。而軟件環境是智能化系統可靠、有效運行的條件和保障。所謂綜合評價,就是看硬件及軟件是否有效配合,是否有訓練有素的管理人員的運行及管理,使資源得到充分有效的配置與應用,最大限度的滿足用戶對智能化系統的需求。
判斷一個建筑或一個小區的智能化水平的高低,不能只看它的硬件設置,上了多少個子系統,還要看它的軟件水平及管理水平、應用水平,是否滿足了用戶的需求。如果一個小區建立了信息平臺但沒有信息,建立了安防系統的網絡而沒有相應的軟件支撐,沒有專業的人員管理,這些系統就失去了它應有的價值。對智能化系統的應用變成了對新技術的一種賣弄與炫耀或者變成了一種擺設,為了爭得某某星級標準而盲目的設置一些不熟悉、不實用的系統,這種做法與智能化所追求的目標是備道而馳的。
因此對智能住宅水平的評價要改變重硬件輕軟件、重設置輕應用的做法。對系統的評價也應由定性向定量方向發展。智能化住宅不是智能化系統的拼湊及堆砌,每個智能化住宅應有其自身的特點及長處。
來源:慧聰智能家居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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