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解決方案之酒店的綜合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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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b
時間:
2012-5-15 10:20
標題:
解決方案之酒店的綜合布線
一、酒店綜合布線系統施工標準
綜合布線系統施工中有著嚴格的規定和一系列規范化標準,如國際商務建筑布線標準(TIAIEIA568A與TIAIEIA568B)、綜合布線系統電氣特性通用測試方法(國家通信行業標準Y1J/T1013-1999)、建筑與建筑物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等。
二、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電纜槽架的施工
(1)電纜槽架應接地。
(2)電纜槽架內應有間隔小于400mm的電纜支架。
(3)與其他弱電系統混合使用時,中間應有隔離金屬板。
(4)電纜槽架之間、槽架與分支線槽,分支線槽之間,分支線槽與暗管之間的接口均應平滑,無臺階。
三、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子設備間環境
(1)子設備間地面應平整、光滑,門的高度和寬度應不妨礙設備和器材的搬運。
(2)子設備間應提供至少2個220V、10A單相帶地電源插座。
(3)子設備間應提供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小于1歐姆(采用聯合接地體)。
(4)子設備間應有良好的通風,室溫宜保持在10-30攝氏度,相對濕度宜保
四、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設備安裝
(1)機架、機柜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2)機架、機柜安裝完畢后,垂直偏差應不大于3mm。
(3)機架、機柜應做抗震加固,并安裝牢固。
(4)機架、機柜應做接地保護。
五、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纜線敷設
(1)纜線的型式、規格應與設計規定相符。
(2)纜線的布放應自然平直,不應產生扭絞、打圈接頭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拉傷。
(3)纜線兩端應貼有標簽,應標明編號,標簽書號應清晰,標簽應選用不易損壞的材料。
(4)纜線終接后應有余量,子配線間、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為0.5-1.0m,工作區為5-10cm(終接前應為30cm),光纜的預留長度應為3m。
纜線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4對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4倍。
②主干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0倍。
③光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于光纜外徑的15倍。
六、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纜線終接要求
(1)纜線終接前必須核對纜線標識是否正確。
(2)纜線終接處必須牢固,接觸良好。
(3)對絞電纜與插接件連接應認準線號、線位色標,不應顛倒和錯接。
(4)終接時,每對對絞線應保持對絞狀態,扭絞松開長度不應大于13mm。
(5)對絞線與8位模塊式通用插座連接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連接方式統一采用T568A方式。
(6)光纖在設備間采用熔接方式終接成端,在信息口側采用磨接方式終接,終接時和終接后,應保證光纖(光纜)的彎曲半徑符合安裝工藝要求。
七、酒店綜合布線系統之系統測試及驗收
系統的測試及驗收參照國家通信行業標準《綜合布線系統電氣特性通用測試方法》(YD/T1013-1999),《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12-200)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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